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fiber glass reinforced composites | ||||||||||||
制定或修订 | ■制定 |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
采用程度 | □IDT | □ MOD | □ NEQ | 采标号 | |||||||||||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 ||||||||||||||
采用快速程序 | □ FTP | 快速程序代码 | □B | □C | |||||||||||
ICS分类号 | 91.100.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Q23 | ||||||||||||
牵头单位 | 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体系编号 | 3-GM06-08.2.1 | ||||||||||||
参与单位 |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计划起止时 | 2020~2022 | ||||||||||||
目的﹑意义或必 要性 |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是以纤维为增强体,以聚合物为基体的复合材料。其中可用的纤维材料有玻璃纤维、碳纤维、硼纤维等,可用的聚合物有不饱和聚酯树脂(UPR)、环氧树脂(EP)、聚丙烯(PP)等多种。近年来,我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已经逐渐发展到航天、航空、船舶、能源、交通、运输、建筑、化工、石油、电子电器、节能环保、医疗、体育运动器械等国防和国民经济各领域。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中国制造2025》全面部署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2018年5月14日,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正式发布,为我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领域的绿色工厂的创建与评价提供了可参照的技术标准,也为本领域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及具体要求提供了总体技术框架。 近年来,随着我国航空、航天、交通、运输、建筑等多领域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对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势必会带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数据显示,1978~2013年,中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产量增长了683倍,由0.6万t增长至410万t。全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产量从2013年的10899.5千吨增加到2019年的1326万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产量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和中国。总共三个地区在全球贡献了85%的产出。同时,在消费方面,中国是最大的消费地区,2019年消费量为4120千吨。因此,无论是出口还是内销,我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目前,我国从事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生产的企业约4000多家,企业在绿色发展过程中面临这严峻的绿色环保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 (2) 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3) 工业粉尘的收集处理。 在保证我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快速稳步发展的同时,为落实国家建设绿色工厂的要求,引领本领域产品生产健康绿色快速发展,需要尽快制定《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标准,编制《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政策层面,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全面将落实《中国制造2025规划纲要》的关于绿色制造的重点任务、以及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的关于节能、环保等绿色制造的要求。 2、行业层面,可以为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行业整体竞争能力,为推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依据。 3、企业层面,通过推进绿色制造技术,优化企业内外部资源整合,提升企业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树立企业关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和资源消耗,优化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 4、社会层面,将在社会树立“绿色制造”理念,提升公众对“绿色制造”企业的关注度。 5、该标准可指导第三方机构与企业策划评价方案并实施评价。标准将明确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评价实施规则,为评价过程数据采集、证据搜集等工作制定规范。 | ||||||||||||||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基础设施,明确了工厂在建筑设施、照明、装备等方面的评价要求与符合性判断方法;(2)管理体系,明确了工厂在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能源、生产等方面的评价要求与符合性判断方法;(3)能源资源投入,明确了工厂在能源、资源、采购等房买你的评价要求与符合性判断方法;(4)产品,明确了工厂在生产工艺、生态设计、产品特征等方面的评价要求与符合性判断方法;(5)环境排放,明确了工厂在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温室气体等方面的合规性判定依据;(6)绩效,规定了企业在用地集约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方面绩效计算的数据采集与计算过程要求。 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玻璃纤维增强类、碳纤维增强类、芳纶纤维增强类等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规模化生产绿色工厂的评价。 标准性质建议为推荐性标准。 | ||||||||||||||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 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 2016年9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的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提出了绿色工厂的评价依据及评价方式等内容。目前国内建材行业已有JC/T 2562-2020 《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JC/T 2563-2020 《玻璃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JC/T 2564-2020 《建筑陶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JC/T 2565-2020 《卫生陶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等多项绿色工厂标准发布,而目前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还没有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用以支撑该行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 我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产量及需求巨大,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我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正处在向高层次发展的阶段,为该标准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该标准将以国家标准GB/T 36132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为准则,调查研究本领域各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完善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求。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该标准没有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以GB/T 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为本标准制定的准则,并将在具体评价领域引用相关标准,如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 24256-2009《产品生态设计通则》等。 4. 该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 | ||||||||||||||
牵头单位 |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 标准化技术组织 |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 部委托机构 |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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